2023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將進一步從嚴把控,預計其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申請或轉讓的專利、知識產權不予計分,知識產權獲得要有延續性,如企業所有知識產權獲證的時間都是同一時間段,會被質疑為臨時包裝,不被認可或分數極低。
2、企業系統填報的軟件著作權,區級組織現場考察時要求企業必須進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與系統提交的軟著申請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員必須是參與本項目的研發人員。部分地區要求對軟件的源碼進行修改,及功能確認。
3、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必須“三表一致”。即企業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企業財務報表、研發投入專項審計報告中的企業研發費用數據要求一致。
4、企業核心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須提供對應的合同、發票、知識產權證明。
5、產學研協議的簽訂時間需在2020-2022年,申報當年簽訂的不予計分,且需提供產學研合作的記錄證明(如項目支出的發票及憑證等)。
6、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整體的邏輯性要求越來越嚴格:專家評審、國家備案過程中,重點考核提交資料中是否體現“研發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之間的相關性。
7、成果轉化、組織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趨嚴格:2022年高企網絡評審結果顯示,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簡單提供產品合同發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產學研合作、自建性質的研發機構,都不能獲取專家的認可,或評分較低。
高新技術企業不僅國家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方面的開發和保護,而且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稅收減免、在提升品牌形象,提高企業資本價值等方面都有很多好處。
1.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根據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認定前2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
2.提升企業品牌形象
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何種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響力僅次于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
3.提高企業市場價值證明
企業在本領域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高端技術開發能力,有利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是企業投標時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