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總體要求
(一)申報主體是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法人單位。申報單位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近5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近5年以來申報主體在專項資金管理、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情況,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財政專項資金扶持項目驗收的情況。
(二)項目實施必須在廣東省境內,應用基礎較好,具有行業發展需求和一定規模的客戶群體。
(三)項目已經完工,且有明確、量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績效目標應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財政專項資金和地市的績效目標要求。
(四)項目原則上未獲得過省財政資金專項支持,未申請省級財政資金其它項目入庫。
(五)項目只有一個申報主體,不允許聯合申報。
二、支持范圍和方向
支持范圍:支持半導體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圍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戰略部署,聚焦重點領域,支持半導體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方向1:高端電子元器件產業化項目。支持包括電子信息以及重點應用領域具備較大競爭優勢的其他高端電子元器件及相關材料。
方向2:芯片產品量產前首輪流片項目。支持包括采用28nm及以下制程流片的芯片、車規級芯片、在廣東省內芯片代工產線流片的芯片。
方向3:硅能源產業化項目。支持硅能源產業領域具備較大競爭優勢的器件及相關材料。
方向4:高端芯片應用驗證項目。支持汽車及整車廠一級零部件供應商(Tier 1)企業開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汽車芯片上車驗證,實現批量裝車應用,并達成汽車芯片推廣應用考核指標要求。
方向5:芯片檢測認證能力建設項目。支持第三方服務機構圍繞自主可控汽車芯片研發驗證和產業化應用示范,建設滿足車規級要求的芯片級、板卡級和零部件/整車級的汽車芯片測試驗證能力。
三、支持方式
(一)高端電子元器件產業化項目:擇優分別按照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內(以發票和支付憑證時間為準),不超過已投入產業化費用30%的標準予以補助,獎補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二)芯片產品量產前首輪流片項目:擇優分別按照不超過芯片產品量產前首輪流片費用30%的標準予以補助,同一主體每年獎補的研發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三)硅能源產業化項目:擇優分別按照在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內(以發票和支付憑證時間為準),不超過已投入產業化費用30%的標準予以補助,獎補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四)高端芯片應用驗證項目:擇優分別按照在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內(以發票和支付憑證時間為準),不超過已投入應用驗證費用30%的標準予以補助,獎補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五)芯片檢測認證能力建設項目:擇優分別按照在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內(以發票和支付憑證時間為準),不超過已投入能力建設費用30%的標準予以補助。
四、省級截止時間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