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我國重點培育和支持的高技術企業,能夠獲得較高的稅收優惠政策。許多企業都希望旗下分公司也能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減免的政策紅利。那么,分公司是否有資格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呢?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分公司是否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主要取決于兩點。第一,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如果分公司能夠獨立建賬并編制財務報表,則可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如果分公司與總公司財務系統連接,無法獨立核算,則不宜申請。
第二,研發與產權歸屬。高新技術企業重點考核的指標是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以及企業擁有的高新技術成果產權。如果分公司與總公司共享研發成果與產權,則該指標難以獨立計量,不宜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如果分公司擁有自己的研發部門與產權,則可以考慮申請。
綜上,如果分公司能夠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并擁有自己的研發系統與高新技術成果產權,則分公司完全有資格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但如果分公司的財務和研發產權歸總公司所有,則不宜單獨以分公司名義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總公司應當整體考慮,根據公司研發與產權歸屬的整體情況進行申請。
以上是關于“分公司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嗎”的分析文章。總結來說,關鍵在于分公司的獨立性如何,如果夠獨立則可以申請,否則應由總公司整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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