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開展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工作的通知
一、時間安排
計劃本年入庫本年出庫的企業,須最晚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完成系統推薦備案。
二、培育庫入庫申報
(一)入庫對象及條件
納入過培育庫且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不得再次申請入庫。有效期內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云南省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中斷后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經申請直接納入培育庫;省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團隊和技術成果持有人來滇設立的科技型企業直接納入培育庫;其他擬入庫企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企業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入庫時在云南省內注冊成立滿365天以上;
2.企業具有一定的研發投入,主要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3.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及培育過程中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限制高消費或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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