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關于培育壯大實體經濟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破解制約實體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實體經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結合湘西自治州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幫扶企業渡過新冠肺炎疫情難關
(一)嚴格落實國省政策。嚴格落實國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出臺的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各項優惠政策,對于上級安排資金、項目的,積極組織申報爭取落實;對于需要州、縣市區執行落實的,不打折扣的執行到位,省制定出臺可操作、可落實的辦法,及時出臺,讓企業及時全面享受政策紅利。(責任單位:州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減免企業相關稅費。嚴格落實湖南省稅務局支持企業恢復生產十條措施(湘稅發〔2020〕14號)。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中小微企業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從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減半征收;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疫情期間,省級以上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標準收取,有特殊困難的,予以緩交;州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減免。對企業因疫情原因發生嚴重繳費困難的,可按其應繳房屋稅、城鎮土地的用稅市縣留成部分,最高按100%由財政給予專項補貼。稅費經申請批準后可延期納稅。(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減輕企業用能負擔。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疫情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不得提前預交電費,確因流動資金緊張、繳費有困難的企業,疫情防控期間欠費不停電。疫情期間工業、住宿業、餐飲業、旅游業用水價格按現行價格90%結算。(責任單位:國網湘西供電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中小企業,按6個月貸款實際支付利息50%,給予總額最高30萬元的貼息支持。加快“應急貸”業務辦理,綜合費率降低50%。積極幫助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爭取上級財政貼息資金。各銀行機構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生產、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予以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幫扶,妥善安排還款。(責任單位:州金融辦、州工信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銀保監分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五)減少企業用房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1-5月租金,6-8月租金減半收取。對租用其它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六)加大企業穩崗補貼。開通“返崗直通專列”“返崗直通班車”等,推動人員合理流動,及時辦理健康證等相關證明。對企業接新老員工包車返崗的,給予50%補貼。對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按1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其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按照15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衛健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強企業復工保障。對復工企業派駐聯絡員,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疫,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相關困難。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原料、物品、用工任務上限增加的成本,經核實后,由州、縣財政分期、分類、分檔予以補助。對生產防疫用物資的企業,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可以給予一定補助,并優先進行政府采購。加大企業口罩、醫用酒清、84消毒液、紅外體溫測量儀等防護物資保障力度,通過企業自行采購、政府獎勵等多途徑解決。(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衛健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降低市場主體成本
(八)降低企業稅費成本。嚴格落實國省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定期向社會公布稅收優惠政策目錄清單。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嚴格執行湖南省關于取消、停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等各項減費降負政策,除上級統一設立外,取消州內現行涉企一切收費項目。加強涉企收費監督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按照稅法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九)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嚴格落實國省各項用地優惠政策,支持閑置劃撥土地上的工業廠房、倉庫在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用于流通、服務、科教、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5年期滿后可按規定以協議方式轉為出讓用地。對使用符合轉讓條件閑置工業用地的工業企業,以協議轉讓方式直接獲得土地使用權,相關部門簡化土地轉讓和過戶程序。對使用已獲批存量工業用地的工業企業,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且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的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對屬于我州優先發展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全國土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鼓勵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通過創新產業用地分類、鼓勵土地混合使用、提高產業用地土地利用效率、實行用地彈性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供地等,滿足產業項目用地需求。在產業園區探索試行新供應工業用地“標準地+承諾制”,土地競得人拿地后可直接開工建設項目,不再進行相關審批;項目建成投產后,相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進行驗收。(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嚴格落實國省各項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政策,積極幫助企業爭取貸款貼息。積極推動銀企對接,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用好“應急貸”等業務,“應急貸”資金綜合費率降低30%,做到能貸則貸、應貸盡貸,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抵押方式,支持開展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抵押等,全州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貸款增速,普惠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有所降低,2020年降低0.5個百分點。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增信平臺,鼓勵縣市政府及湘西經開區管委會依法依規出資參股,共同建立10億元的政府性融資性擔保機構,新組建的政府性擔保公司2020年運營。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引導開發性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設立產業發展基金,用于支持企業落地發展。鼓勵金融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小微企業專營銀行和科技銀行,積極推進“銀園”“銀企”合作。督促銀行機構落實好服務價格相關政策規定,重點清理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不規范行為和各類違規融資通道業務。(責任單位:州金融辦、州工信局、州財政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銀監保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一)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嚴格落實國省各項電價優惠政策,積極爭取省對州工業電價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合理配置大工業用戶裝機容量和無功補償容量,降低大工業用戶裝機容量費和力率調整電費。鼓勵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建設6MW以下的分布式發電清潔能源,對不享受國家補貼、平價上網的項目,在當地發改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后即可自行建設。支持園區整合工業企業,統一享受大工業用電電價、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最大限度壓縮報裝時限,將用電報裝時限壓縮至低壓10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3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50個工作日,不得將項目施工許可等事項作為企業辦理用電的前置事項。加大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力度,2020年所有省級工業園區納入城市電網。供電公司不得收取過頭費,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企業內生活用電,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責任單位:國網湘西供電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二)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園區建設,各縣市、湘西經開區各建1家3000平米以上倉儲物流分揀中心,建設一批滿足發展需求物流園區,為實體經濟提供定制化、個性化物流服務。大力培育和引進物流企業,鼓勵物流企業在州內登記注冊、獨立核算(法人或產業活動單位),對首次通過國家2A、3A、4A、5A級評估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對年納稅3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和200萬元以上農副產品深加工企業,按上年度企業為原材料購進、產品外銷所產生運輸費用發票額給予20%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加快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及湘西經開區建設出口監管倉庫和進口保稅倉庫,推動保稅貨物流轉便利化。用好湘西海關,精簡通關流程,壓縮通關時間,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出入境貨物停征檢驗檢疫費用,降低進出口通關成本。積極爭取國、省資金,州財政逐年安排專項資金加大報入,推進州、縣、鄉、村四級物流配送網絡體系建設,特別是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提高城鄉物流現代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科技局、湘西海關、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三)降低企業人力成本。加快職業技能教育培訓,鼓勵吉首大學、湘西職業院等大中專院校、職業培訓機構與園區企業緊密合作,共建實習實訓基地(中心),探索“訂單培養”“現代學徒制”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為園區企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加大企業用工的補貼力度,鼓勵州內勞動力特別是州內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優先在本地園區企業就業。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嚴格執行“武陵人才行動計劃”,每年引進一批產業領軍人才,除正常執行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工資待遇或合同約定報酬外,對引進的國家級、省級產業領軍人才,簽訂服務合同不低于三年的,可享受最高50萬元購房補貼或服務期內150平方米以內免租住房;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專業人才和技能人才到園區就業創業,在住房保障、創業、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與園區簽有固定期合同的務工人員,在子女就學、社會保障、住房租購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州教體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四)降低企業社保費率。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企業不受用工規模和參保繳費率的條件限制。2000人以下的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14%起步,2000人(含)以上的從12%起步,每年遞增1個百分點,逐步過渡到全省統一費率。原已經審批備案實施費率過渡試點的企業,單位費率低于16%的,仍按費率過渡試點政策執行;單位費率高于16%的,一律降至16%。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2021年4月30日前,失業保險費率按1%執行。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通過減費方式返還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50%失業保險費,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州人社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五)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州內企業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執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十六)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企業加快建立治理結構合理、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企業制定規范的公司章程,完善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制度,明確各自職權及議事規則。鼓勵企業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優化業務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科學規范的勞動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推動質量、品牌、財務、營銷等精細化管理。到2025年,培育產值超過30億元的企業3家以上、超過20億元的企業5家以上、超過10億元的企業10家以上、超過5億元的企業30家以上。(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七)開展重點企業對口服務。建立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骨干稅源企業庫,對年納稅5000萬元以上企業,比照省級對口服務標準,州級提供專業對口服務,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對年納稅500萬元以上企業,縣市、湘西經開區提供專業對口服務。對新引進或注冊企業,其年產值不低于3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上繳稅收不低于400萬元的,從設備購置、廠房租金、廠房裝修、招工、物流等方面給予企業補助。(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州工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八)支持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支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對新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獎5萬元。鼓勵對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的區域制造精品,探索政府采購首購制度。鼓勵擁有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企業、單位、科研機構,向中小企業共享開放,提供檢測和研發服務,除了省獎勵外,給予最高15%比例的費用補貼,同一用戶年度最高補助5萬元。推動中小企業業務系統云化部署,對接工業互聯網平臺,引導有基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加快生產線智能化改造,推動低成本、模塊化的智能制造設備和系統在中小企業部署應用。加大對中小企業采購的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金額和比例。加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力度,確保在2020 年實現“清零”。(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十九)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對擬上市的企業,建立專家顧問團隊,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積極與其開展業務合作,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對已在湖南證監局輔導驗收的企業,除了省獎補外,給予100萬元補助資金,對科創板上市企業再獎勵50萬元。對收購州外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控制權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址遷至我州的企業,除了省獎補外,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資金。凡協助我州引進擬上市企業在我州注冊的,并成功上市的,對相關團隊獎勵50萬元;中介機構推介在我州注冊的企業成功上市后,對相關團隊獎勵30萬元。到2025年,全州新增2家以上上市公司。(責任單位:州金融辦、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加快“四上”企業培育。支持“新建入規”“小升規”“個轉企”,并對首次納入“四上企業”庫,其“升規納統”超過一個自然年,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戶獎勵5萬元;對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上年度納稅總額200萬元以上,獎勵5萬元;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納稅總額200萬元以上,獎勵5萬元;對新入規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等服務性企業每戶獎勵3萬元;對個轉企的獎勵3萬元。對轉型過程中辦理土地、設備權屬劃轉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免收交易手續費。建立“四上”重點企業培育庫,及時跟蹤掌握庫內企業生產運行情況,加大對庫內企業的政策傾斜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專項資金申報優先考慮庫內企業及“四上”企業。統計等部門加強對重點培育企業和新升規企業的專項培訓,提供扶持政策、財稅知識、統計報表等方面輔導。力爭“四上企業”個數年均增長15%,其中規模工業個數年均增長10%。(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務局、州住建局、州統計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一)支持企業創品奪牌。引導企業強化品牌意識,爭創名牌產品。對獲得省長質量獎的單位,獎勵50萬元。對獲得州長質量獎的單位,獎勵20萬元。對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單位,獎勵20萬元。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馬德里商標的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5萬元。對獲得歐盟有機認證產品、中國有機產品、綠色食品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5萬元、3萬元。對獲得質量標桿、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的單位,國家級的獎勵20萬元、省級的獎勵10萬元。對獲得中華老字號、湖南老字號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5A景區、4A景區的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獲得五星旅游飯店、四星旅游飯店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地質公園、國家森林公園、國家風景名勝區的單位,獎勵20萬元。對獲得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單位,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州工信局、州文旅廣電局、州林業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二)加強品牌宣傳推介。積極組織開展產銷對接會、客商懇談會、產品推介會、博覽會等多種形式推介活動,支持企業參加展銷會等品牌促銷活動,鼓勵行業協會、專業公司、社會力量等參與品牌營銷工作,并按規定給予資補,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推、社會參與的多層次營銷格局,不斷增強我州品牌的市場競爭力。力爭每年新創質量品牌70個,宣傳推廣品牌35個,重點營銷品牌20個,基本形成多層次品牌營銷體系,全州品牌經濟貢獻率顯著提升。(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工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旅廣電局、州衛健委、州民宗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二十三)支持優勢產業發展。重點支持以酒鬼酒為龍頭的白酒產業、以礦產品精深加工為主的綠色礦業、以鋁基復合材料為主的新材料產業、以中藥飲片和植物提取為主的生物及制藥業、以生態文化為主的旅游業和康養業、以“兩茶兩果”“一煙一藥”“一黃一黑”為主的特色農業等優勢產業發展,對優勢產業鏈相關企業,實行“一企一檔”“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支持企業發展。對年產值過億元的企業,按其上繳稅收州縣市、湘西經開區留存部分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文旅廣電局、州衛健委、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四)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大力培育新材料、電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國務院、國家部委、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各類科技項目(含知識產權項目)及科技獎勵等,分別按照國家、省獎勵金額的70%、50%給予資金配套扶持,最高分別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根據其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按照10%的比例給予獎補,最高獎補500萬元,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研發投入快速增長。(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五)支持傳統產業轉型發展。支持傳統產業通過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改造向中高端邁進,對技術改造固定資產(不含廠房)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且未獲得財政獎補資金的企業,從技術改造完成當年起3年內,除了省獎補外,每年按照地方財政收入當年增收州、縣市、湘西經開區分成部分的25%對企業進行事后獎補,企業三年累計獲得獎補資金不超過技術改造固定資產(不含廠房)投資額的25%,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六)加大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平臺,引進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園區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和成果轉移轉化中心,對通過國省認定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專項資金按其固定資產投入的10%給予補助,補助總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七)提升產業承載能力。加快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配套規劃建設電力、燃氣、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等基礎設施,以及為企業服務的公共信息、技術、物流、金融、保稅物流等服務平臺,新建道路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加快推進“135”工程升級版,對新建標準廠房開工后,前3年進行貼息,每年按照貸款資金的2%貼息,2020新建標準廠房100萬平方米,以后每年根據產業發展需要新建一批標準廠房。根據產業發展需要,支持園區調規擴區。(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二十八)推動園區集約特色綠色發展。根據各園區的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每個園區重點發展2-3個重點產業,推動關聯產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和資源要素向園區集聚,著力形成共生互補的產業生態體系,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特色產業園區,到2025年,全州園區重點產業集聚度達到85%,園區規模工業增加值占地區規模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80%。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到2022年,所有園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固體廢物統一管理及相關配套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參照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鼓勵園區加強國際、國內產業園區合作,設立合作園區,鼓勵按照市場化原則和方式開展“飛地經濟”合作,積極探索主體結構、開發建設、運營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新模式,有條件地創新政策供給,自設立當年起3年內,合作園區新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除省分享部分外,全額補貼合作園區。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創建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區),對獲批國家級高新區的,除了省獎勵外,獎勵200萬元,對獲批省級高新區的園區獎勵100萬元,力爭到2025年,全州8縣市均建成1個省級科技園區。強化園區目標管理,健全完善產業園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考核結果與用地指標、項目資金、提拔任用、機構升格等工作掛鉤,對進入全省園區綜合評價排名較上一年度前進5位以上的獎勵園區有功人員10萬元,進10位以上的獎20萬元,進20位以上的獎30萬元。(責任單位: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科技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州生態環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五、精準開展招商引資
(二十九)精準對接重點地區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積極搶抓承接產業示范區建設機遇,以10大重點產業建鏈、強鏈、延鏈、補鏈為重點,建立產業園區招商項目庫、企業庫、政策庫,搭建全州招商引資信息共享平臺,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長株潭、成渝地區、山東等發達地區的園區、商會、企業對接合作,緊盯產業轉移意向園區和企業,特別是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和戰略投資者,創新招商方式方法,加大以園招商、以商招商、駐點招商、駐外辦事處招商、委托招商、主題招商等方面力度,招引更多大企業、大項目落地。(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三十)加大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獎勵。對新落戶我州的“三類500強”企業(非房地產、商貿綜合體、商住綜合體),且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不含代建部分),除了省獎勵外,分別給予園區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資金獎勵;對非“三類500強”企業,投資總額1億元(含)以上的單個企業,且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3000萬元以上(不含代建部分)的,除了省獎勵外,給予園區80萬元資金獎勵;抱團產業轉移企業5家以上且投資總額在3億元以上、10家以上且投資總額在5億元以上,所有抱團企業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分別達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上的(不含代建部分),除了省獎勵外,給予園區100萬元資金獎勵。對新引進的“三類500強”企業(非房地產、商貿綜合體、商住綜合體),或投資總額5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由州人民政府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除予以財政獎勵外,并從金融扶持、要素支持、通關物流、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一攬子”優惠政策支持;投資總額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由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一)加強招商項目跟蹤服務。建立健全招商項目跟蹤服務制度,對投資3000萬元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優先安排本地區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用于產業項目建設,優先保障單個投資2億元或2個(含)以上抱團產業發展企業的項目用地需求。全州每年引進50個以上產業項目落地(非房地產、商貿綜合體、商住綜合體),每年引進5個以上投資過億元的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到位資金年均增速20%以上。(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二)嚴格落實招商政策。支持縣市區或園區在法定權限內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制定土地價格、財政支持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目錄并對外公布。嚴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現象。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需要改變承諾和約定的,應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投資人予以補償。(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六、優化營商環境
(三十三)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各園區應根據自然地理條件、產業定位和同類建設項目前置審批涉及的評估評價事項,確定實施區域評估的具體區域范圍和具體事項,對土地勘測、礦產壓覆、地質災害、節能、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洪水影響、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環境評價等事項推行區域評估,形成整體性評估評審結果和入園正面清單,提供給入園項目共享使用,目錄內的入園項目不再進行單獨評估,評估費用不得由企業承擔。(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水利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文旅廣電局、州氣象局、州地震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加快“智慧湘西”和“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著力推進各部門各行業間數字信息互通共享進度,切實解決電子檔案、電子簽名、身份認證等關鍵問題,2020年實現200件事項網上一次辦理。依法精簡準入手續,簡化審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審批、告知承諾制等管理方式。健全代辦機制,對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提供全程代辦、無償代辦。(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住建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水利局、州文旅廣電局、州智慧辦、州政務服務中心、州大數據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五)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對重大產業項目按照“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從招商洽談、項目履約開工、建設經營全程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項目許可、要素保障、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相關問題,為企業提供全程代辦服務,原則上從合同簽訂到開工落地不超過6個月。供水、供電、供氣、排水與污水處理、通信、郵政等公用事業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服務流程、辦理時限、資費標準等信息,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商務局、州政務服務中心、國網湘西供電公司,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六)嚴格規范涉企檢查。除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特定領域以及上級部署、投訴舉報等需要依法立即開展檢查外,涉企執法檢查應當編制年度計劃并報同級優化辦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展。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禁止選擇性檢查、重復檢查、頻繁檢查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慎重使用罰款、停產停業等手段。在各項執法活動中應當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安監、環保等領域執法過程中避免簡單化、不搞“一刀切”。(責任單位:州發改委、州市場監管局、州司法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七)加強行業協會商會監管。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從事以下行為:通過制定行業規則或者其他方式壟斷市場、妨礙公平競爭;利用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向參加對象收取費用;發布行業內指導價、基準價、參考價、推薦價等具有引導性的價格;依托政府部門、利用壟斷優勢和行業影響力等強制市場主體入會或阻礙其退會;未經規定程序變更或提高會費標準;以加強行業自律等名義收取押金、保證金;其他損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責任單位:州民政局、州發改委、州直各行業主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三十八)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嚴格規范涉企業、企業家案件法律程序,依法審慎采取強制措施,禁止超標的、超范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嚴厲打擊合同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直接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和串通投標、商業賄賂等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經濟犯罪。全面排查、及時化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矛盾糾紛,適時開展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企業法律服務,主動了解企業的司法需求,暢通企業維權渠道,切實保護企業家人生和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州公安局、州發改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強政策保障
(三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州人民政府成立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由州長擔任組長,常務副州長任副組長,州直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政府辦,從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工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抽調人員,負責統籌協調等日常工作。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調度考核機制,組長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園區、企業和職能部門參加,研究解決實體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市區要參照州的做法,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要將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納入“十四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安排,責任到崗到人。(責任單位:州政府辦、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工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等州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十)加大資金保障。設立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從2020年起,州財政每年籌集發展專項資金2億元(含債券資金),各縣市區每年籌集發展專項資金不少5000萬元,主要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及配套服務、標準廠房建設、招商引資、產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人才引進、科技創新、品牌創建、創新創業獎補等方面。整合財政資金投向,州、縣市區相關資金要向實體經濟傾斜。所需財政獎補資金由州、縣市及湘西經開區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擔,由州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專門獎補辦法,按照實際支出同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核算。(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十一)健全服務制度。建立州、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領導聯系園區、聯系產業鏈、聯系企業制度,幫助協調解決其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州長和每位副州長都聯系一個產業園區、一個產業鏈、2戶州級重點調度企業;對每家主營業務收入在3000萬以上的企業確定1名縣級領聯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要采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企業意見和訴求,研究制定涉企政策應當邀請企業代表參加,主動聽取和采納企業、有關協會商會的意見建議;州、縣市優化辦要設立“企業訴求綠色通道”,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合理訴求,對企業反映問題,1個工作日內受理,5個工作日予以答復。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人民團體在暢通企業與政府溝通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責任單位:州政府辦、州工信局、州發改委、州工商聯,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十二)實行一窗兌現。在州、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政策兌現窗口,分門別類公布政策兌現事項、兌現流程以及所需資料等,讓企業一個窗口即可申報享受各類優惠政策。涉及獎補資金的,政策兌現窗口收到申報資料后,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反饋部門,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門審核,1個工作日之內聯合財政部門共同下拔資金。(責任單位:州行政審批服務局、州政務服務中心、州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四十三)開展考核評估。州統計局建立實體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對指標實行動態監測。州政府督查室要圍繞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按年度分解下達目標任務,定期對政策兌現、目標任務完成開展專項督查,對未落實政策或未完成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相關縣市區和州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向州人民政府作書面說明,并在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中進行扣分。(責任單位:州政府辦、州統計局、國家統計湘西支隊等州直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同一事項涉及兩項以上政策的,從高不重復;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規定執行。
- 上一篇:長沙市開福區高企補貼政策,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下一篇:高新技術企業要報哪些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