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曲江區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扶持辦法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科技創新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創新企業的質量和效益,推動全區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指在韶關市曲江區注冊,由廣東省科技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國稅局、廣東省地稅局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 號)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本辦法所稱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指在韶關市曲江區注冊,根據廣東省科技廳、財政廳印發《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實施細則》(粵科函高字〔2016〕1737 號)申報審批的入庫企業。
本辦法所稱高新技術產品,指在韶關市曲江區注冊的企業,在實施年度內,按照《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實施細則》要求進行申報并獲得認定證書的產品。
第二條 本辦法所用資金統稱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資金(以下簡稱“高企培育獎補資金”),為區財政每年安排的用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高新技術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轉移、高新技術產品等促進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專項獎補資金,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列入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三條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對通過省、市科技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含重新認定)、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的企業,區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可與其它獎補資金疊加)。
第四條 推動企業研發高新技術產品。對企業獲得廣東省科技廳組織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區財政予以1萬元/件的一次性獎補。
第五條 大力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在有效期內完成整體遷移落戶的,區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可與其它獎補資金疊加)。
第六條 資金使用范圍。上述獎補資金須用于企業相關的技術創新活動。
第七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其子女入學(園),按就近從優原則,由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就讀。
第三章 申報與辦理
第八條 申報程序。獎補資金申請單位按要求填寫獎補資金申報表,于次年5月31日前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韶關市曲江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資金申請表》(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區科技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填寫《韶關市曲江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補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2),擬定該年度獎補資金分配計劃報區政府審批。
區政府批準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下達獎補資金安排計劃,撥付獎補資金。
第九條 獎補資金的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流程辦理。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期至2020年,2020年的相關獎補資金順延至2021年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