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佛山高新技術企業是否要“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消息,很多企業及自媒體眾說風云,這個信息主要是依據2020年9月7日國務院關于深化佛山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工作方案的批復。
這次佛山提出“打造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結合重點園區示范發展、制度創新、要素供給,提出了四方面26條開放創新舉措,在與自貿試驗區政策聯動、高新技術產業培育、創新創業、高端人才服務保障等多方面加大先行先試力度。
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生產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認定高新企業是,滿足從業時間在一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條件,實行“報備即批準”原則。
認定高新企業即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發現不符合高新認定標準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關于《深化佛山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工作方案》中提出實行“報備即批準”,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屬于特定領域內
企業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關鍵材料等領域的企業才有資格享受該便捷優惠;
二、從事生產研究開發
企業在特定領域內,若不從事或少量生產研發,純粹的買賣業務收入占比較高,則無法享受“報備即批準”的便捷優惠。
三、從業時間限制
要求企業時間在一年以上,根據高新認定政策的要求,有可能是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具體需要指引出來。
四、境內研發費用比例
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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