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及技術創新扶持用途)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經市政府同意,2021年2月25日我局正式印發了《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及技術創新扶持用途)管理實施細則》(珠工信〔2021〕28號),現就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與技術創新,我局印發了本《實施細則》。
二、主要依據
?。ㄒ唬吨楹J泄I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珠海市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工信〔2019〕613號) ;
?。ǘ吨楹J行鹿诜窝滓咔榉揽刂笓]部關于印發珠海市穩增長“1+7”綜合性政策措施的通知》(珠防疫指函〔2020〕3號);
(三)《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2020〕13 號);
?。ㄋ模吨泄仓楹J形?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打造現代化產業集群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珠字〔2020〕9號);
(五)《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0〕171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總共五章十條。
第一章總則,共有4條,第1條是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據;第2條是資金定義;第3條是資金支持方式及資金來源;第4條是資金管理和使用堅持的原則。
第二章資金支持的專題、條件和標準,共2條。第5條是資金支持專題、條件和標準,共有6個專題。專題一是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設備獎勵;專題二是工業投資獎勵;專題三是智能制造項目獎勵;專題四是制造業創新中心獎勵;專題五是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專題六是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診斷服務補貼。第6條規定了資金不能重復支持。
第三章申報和評審程序,共1條,共分5部分,一是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和資金預算確定年度獎補專題及獎補金額。二是啟動項目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申報專題一、二、三、六需按照文件的通知要求,做好申報資料的編寫工作,規定時限內在市財政專項資金申報和管理平臺進行申報,并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遞交紙質申請資料。項目申報單位申報專題四、專題五需提交請款申請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三是組織評審、驗收,擬定資金計劃。四是報市政府審批,進行網上公示,下達資金計劃。五是獲得資金支持的單位需做好賬務處理,接受監督檢查。
第四章管理和監督,共2條,第8條列明我局對資金管理的職責,被檢查單位應盡的義務。第9條列明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騙取財政資金的,采取懲罰措施。
第五章附則,共1條,介紹細則實施時限等。
四、主要特點
一是調增了部分專題獎勵力度。比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設備獎勵專題,最高補貼至項目新設備購置額的20%,單個項目市級資金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 2020 年完工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貼額度不超過 1000 萬元;對符合《珠海市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珠府函﹝2020﹞171號)第十三條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按設備投資的20%予以獎補,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診斷服務補貼專題,最高補貼至項目新設備購置額的25%,單個項目市級資金補助額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二是進一步明確獎勵條件、標準。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資金支持的專題、條件和標準,給企業明確的獎勵預期,也有利于企業進行項目申報。
三是明確了項目申報單位責任。本次修訂明確,項目申報單位如有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騙取財政資金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作出嚴肅處理,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還將失信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涉及騙取財政資金的,原則上5年內停止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依法依規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