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濱海灣新區“專精特新”企業獎勵有哪些?
一、企業認定引進獎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單項冠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市級“專精特新”的新區企業,在市的獎勵基礎上,新區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50 萬元、20 萬元、5 萬元認定獎勵。對新區“專精特新”產業園區運營主體引進市外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在市的獎勵基礎上,每引進一家,分別給予一次性 150 萬元、50 萬元獎勵;引進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一次性 20 萬元獎勵。
二、企業產業用房支持
(一)企業用地支持。針對“專精特新”企業用地需求規劃切分并供應一批中小工業地塊,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可優先申請聯合競買拿地,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優先單獨申請用地。
(二)實行優質產業空間供給試點項目。由新區選取合適地塊作為試點項目用地,按照東莞市優質產業空間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由符合政策條件的開發主體承建運營,按“總成本+微利”模式面向“專精特新”企業進行分割銷售。
三、企業成長獎勵支持新區“專精特新”企業做大做強
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 億元、3 億元、5 億元的,于達標次年分別給予 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獎勵。企業逐級晉升的,按照差額部分獎勵。
四、產業園區績效獎勵
對入駐新區范圍內產業園區的“專精特新”企業,入駐后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5 億元的,分別給予產業園區運營主體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獎勵。企業逐級晉升的,按照差額部分獎勵。
五、企業研發投入支持
對在稅務部門辦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3%以上的“專精特新”企業給予不同檔次的研發投入獎勵。具體標準如下:上一年研發投入在 1000 萬元以下(不含),且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 9%以上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上一年研發投入在 1000—3000 萬元(不含),且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 7%以上的,給予 30 萬元獎勵;上一年研發投入在 3000—6000 萬元(不含),且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 5%以上的,給予 50 萬元獎勵;上一年研發投入在 6000 萬元—1 億元(不含),且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 3%以上的,給予 100 萬元獎勵;上一年研發投入在 1 億元以上,且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3%以上的,給予 200 萬元獎勵。
六、財政貢獻獎勵
(一)產業園區考核優惠。鼓勵新區范圍內產業園區引進“專精特新”企業,根據引進的“專精特新”企業等級給予產業園區運營主體相應的經濟貢獻考核優惠。
(二)企業財政貢獻獎勵。對新簽約落地的“專精特新”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 2000 萬元(含)以上的,從完成投資并投產運營的首個納稅年度開始,連續2 年按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新區留成部分的 5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再額外享受三年獎勵。
七、外資大項目投資獎勵
對外商投資“專精特新”企業在新區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1000 萬(含)-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3000 萬(含)-5000 萬美元的新項目,在市的獎勵基礎上,新區按照 1:1 配套獎勵,即按照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 1%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500 萬元。
八、人才配套補助
(一)高管租房補助。對“專精特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東莞市無自有住房的,結合企業對新區地方經濟貢獻情況給予租房補助。租房補助為每人每月最高1200 元,連續補助不超過 3 年。每家企業累計申請不超過10 人。
(二)員工子女入學補助。“專精特新”企業員工子女優先協調安排公辦中小學就讀,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待遇;“專精特新”企業員工子女入讀民辦中小學的,按照企業營收規模情況給予學費補助,補助標準為:一學年學費不超過15000 元的,據實補助;一學年學費超過 15000 元的,在補助15000 元基礎上,對超出部分的 6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30000 元。企業享受以上兩項政策補助累計人數不超過指標數,具體指標為:前一年營業規模 3 億元以下、3 億元(含)至5 億元、5 億元(含)以上的,5 年可申報總指標分別為3 個、5 個、8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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