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圍
(一)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范圍內的農業企業、農業服務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從事現代農業的家庭農場、種植大戶、承包戶等自然人。
(二)農業科技項目在2021年3月29日-2022年3月28日期間獲得國家、省、市農業農村部門立項資助。
(三)單個項目獲得上級部門立項扶持資金和本區財政配套資金總額不得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總額,超出部分不予配套。
二、資助標準
對獲得國家、省、市農業農村部門立項資助的農業科技項目,分別按扶持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單個項目獲得上級部門立項扶持資金和本區財政配套資金總額不得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總額,超出部分不予配套。
三、申報時間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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