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區2021年瞪羚企業認定申報審核結果的通知
關于公示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21年度瞪羚企業認定申報審核結果的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我局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高成長科技企業發展實施辦法》(穗埔科規字〔2021〕5號)、《關于組織開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21年度瞪羚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21〕187號)等政策及規定,經企業申報、材料審核、名單審定等程序,已完成2021年度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瞪羚企業申報認定審核工作,現對結果予以公示。
序號 |
企業名稱 |
認定類型 |
1 |
廣東拓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2 |
廣州市奔流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3 |
廣州瑞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4 |
廣東東方縱橫檢測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5 |
廣州市聯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6 |
廣州中光電氣科技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7 |
廣州聯豐香料科技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8 |
精標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9 |
廣州芯德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瞪羚企業 |
公司名稱 |
廣東拓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廣州市奔流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
廣州瑞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扶持金額(萬) |
528.473925 |
188.533392 |
684.5484 |
|
榮譽 |
59 |
21 |
110 |
|
級別 |
國家 |
3 |
3 |
6 |
區級 |
11 |
3 |
6 |
|
省級 |
24 |
9 |
74 |
|
市級 |
21 |
6 |
24 |
|
部門 |
工信 |
3 |
1 |
8 |
金融局 |
1 |
0 |
0 |
|
科技 |
6 |
2 |
5 |
|
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局 |
1 |
0 |
1 |
|
科技局 |
34 |
14 |
80 |
|
區管委會 |
1 |
0 |
1 |
|
人民政府 |
2 |
0 |
0 |
|
人社 |
1 |
1 |
0 |
|
人社局 |
2 |
1 |
1 |
|
市監 |
7 |
1 |
6 |
|
知識產權局 |
1 |
0 |
1 |
|
金融工作局 |
0 |
1 |
0 |
|
高新技術企業協會 |
0 |
0 |
1 |
|
農業局 |
0 |
0 |
3 |
|
農業農村局 |
0 |
0 |
2 |
|
農業農村廳 |
0 |
0 |
1 |
依據:《關于組織開展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2021年度瞪羚企業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穗埔科〔2021〕187號)
申報瞪羚企業、瞪羚培育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一 ) 工商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黃 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 以下簡稱本區) 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 核算的經認定高新技術企業。
( 二 ) 近 3 年內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 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 三 ) 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等級滿足申報認定要求。
認定標準
瞪羚企業、瞪羚培育企業每年認定一次。瞪羚企業及瞪羚培育企業主要以企業規模及成長速度指標作為遴選的基本指標。
( 一 ) 瞪羚企業是指成功跨越創業死亡谷,商業模式或
主要產品得到市場認可,進入爆發增長階段的高新技術企 業。入選須滿足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條件 1:企業基期年1營業收入 1000合增長率 20%以上,且截止年2正增長。萬元以上且近三年復即:企業 2018 年營業收入 1000 萬元以上,且 2018-2020 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320%以上,且 2020 年營業收入較 2019 年正增長, (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日期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 ;
條件 2: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 5 年,成立 5 年內營業收入突破 5 億元,且截止年營業收入正增長。 即: 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日期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2020 年營 業收入不少于 5 億元( 即成立 5 年內營業收入突破 5 億元) , 且 2020 年營業收入較 2019 年正增長;
條件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 10 年,成立 10 年內營業收入突破 10 億元,且截止年營業收入正增長。 即: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日期在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后,2020 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 10 億元 ( 即成立 10 年內營業收入突破 10 億元 ) ,且 2020 年營業收入較 2019 年呈正增長。
(二) 瞪羚培育企業是指未來有潛力發展成為瞪羚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入選須滿足以下條件其中之一:
條件 1:企業基期年營業收入 500 萬元以上,近三年復 合增長率 20%以上,且截止年正增長。 即:企業2018 年營 業收入 500 萬元以上,2018-2020 年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 20% 以上,且 2020 年營業收入較 2019 年呈正增長 (企業工商注 冊成立日期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 ;
條件2:企業截止年營業收入 500 萬元以上,且營業收 入同比增長率 50%以上。 即:企業2020 年營業收入 500 萬 元以上,且 2020 年營業收入同比 2019 年增長 50%以上,2019 年度營業收入不得為 0, (企業工商注冊成立日期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 ;
條件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距截止年不超過 5 年,且 A 輪 (含) 前累計獲得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專業 投資機構投資金額 5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即:企業工商注 冊成立日期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且 A 輪 (含) 前累計 獲得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專業投資機構投資 金額在人民幣 5000 萬元以上。
備注:營業收入數據以企業提供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審計報告數據為準,當申報企業擁有子公司時,以 本公司的年度審計報告數據為準 (不含子公司數據) ;如無 特別說明,“收入”皆指“營業收入”, 以人民幣計。
申請材料
以下申請材料一式一份,用 A4 紙打印,無線膠裝成冊,
整本材料需包含封面、 目錄、書脊 (標注“2021 年度瞪羚認 定申報+企業簡稱”) ,封面加蓋單位公章,整本材料騎縫 加蓋單位公章。
封面要求如下:
( 1 ) 封面標題為“2021 年度瞪羚企業認定申報書”;
(2) 封面內容需列明企業名稱、企業地址、 申報類型 (瞪羚或瞪羚培育) 、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以下申請材料,除了承諾函和《黃埔區、廣州開發區 2021 年度瞪羚企業申報表》,均需在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業務一體化服務系統 (http://kxjs.hp.gov.cn ) 中掃描上傳:
1.承諾函 (原件,一體化系統處室經辦人審核通過后導 出水印版,法人簽字/簽章,加蓋單位公章) ;
2.《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1 年度瞪羚企業申報表》(原件,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企業在線填寫,通過一體化系統 處室經辦人審核后,系統自動生成,請自行導出水印版并打 印 ) ;
3.企業營業執照 (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核原件) ;
4.納稅證明 (從網上稅局打印2020 年度“稅收完稅證明” 并加蓋單位公章) ;
5.統計關系證明:
( 1 ) 企業2020 年度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 達到入統標準4的,需提供入統證明材料:企業自行進入“廣東省企業一套表平臺”( 國家統計局一套表系統),打印2020 年度“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 (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 表明企業已入統。
(2) 企業2020 年度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 未達到 入統標準或者達到入統標準但尚未辦理入統手續的企業,需 要提供《查看法人單位表》 (可聯系企業所在街道統計員提 供,企業確認,并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若企業信息變更, 則由企業提供情況說明 (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
備注:1 ) 申報企業營業收入 ( 主營業務收入) 達到入 統標準而尚未入統,需提供情況說明解釋未入統原因 (每頁 加蓋企業公章) 。2 ) 已遷至我區但尚未完成統計關系遷移 的企業需提供現有一套表材料及情況說明 (每頁加蓋企業公 章 ) ,遷區企業必須在本次瞪羚申報審核結束前完成統計關 系遷移并補充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定。
6.高企資質證明:
( 1 ) 2019 年、2020 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需提供高 新技術企業證書 (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2) 2018 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除提供高新技術企 業證書 (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外,還需提供已申請認定 2021 年度高企認定證明材料 (包括廣東省 2021 年認定的高 新技術企業備案公示文件、名單首頁及企業名稱所在頁)( 可 截圖,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
( 3 ) 2021 年首次申請高企認定的企業,需提供已申請
2021 年度高企認定證明材料 (包括廣東省 2021 年認定的高 新技術企業備案公示文件、名單首頁及企業名稱所在頁)( 可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 (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 表明企業已入統。
(2) 企業2020 年度營業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 未達到 入統標準或者達到入統標準但尚未辦理入統手續的企業,需 要提供《查看法人單位表》 (可聯系企業所在街道統計員提 供,企業確認,并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若企業信息變更, 則由企業提供情況說明 (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
備注:1 ) 申報企業營業收入 ( 主營業務收入) 達到入 統標準而尚未入統,需提供情況說明解釋未入統原因 (每頁 加蓋企業公章) 。2 ) 已遷至我區但尚未完成統計關系遷移 的企業需提供現有一套表材料及情況說明 (每頁加蓋企業公 章 ) ,遷區企業必須在本次瞪羚申報審核結束前完成統計關 系遷移并補充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定。
6.高企資質證明:
( 1 ) 2019 年、2020 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需提供高 新技術企業證書 (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2) 2018 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除提供高新技術企 業證書 (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外,還需提供已申請認定 2021 年度高企認定證明材料 (包括廣東省 2021 年認定的高 新技術企業備案公示文件、名單首頁及企業名稱所在頁)( 可 截圖,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
( 3 ) 2021 年首次申請高企認定的企業,需提供已申請2021 年度高企認定證明材料 (包括廣東省 2021 年認定的高 新技術企業備案公示文件、名單首頁及企業名稱所在頁)。
需要了解企業是否可以申報該項目,請聯系科泰集團www.xjsy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