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和實力不斷增強,成為推動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為了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活動,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布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確了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最新規定。
根據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這意味著,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將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額度提高到實際發生額的100%,進一步降低企業的稅負,促進其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
此外,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活動中形成的無形資產,如專利、著作權、商標等,根據新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這意味著,高新技術企業在形成無形資產時,可以更快地攤銷無形資產成本,降低企業的稅負,提高其研發投入的效率和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確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時,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包括:企業必須是高新技術企業,依法設立并注冊;研發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政策,具有技術含量和創新性,并且必須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計劃;研發費用必須真實合理,并且必須有充分的研發費用發生憑證和付款憑證等。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最新規定,將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提高其競爭力和經濟效益。企業在享受該政策時,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要求,保證研發投入的真實合理,以獲得稅收優惠的最大效益。
閱讀全文
免責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您的支持與理解。
- 上一篇:委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注意事項
- 下一篇: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