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財稅公告2022年第16號)
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6號)
補充:科小與加計扣除

一、科小入庫基本信息
資格:有效期一年(取得入庫編號的當年)
流程:自主評價→網上自愿填報→公示→取得入庫編號(18位數) 4位年份+6位行政區劃+1位成立日期和自評日期+1位直接確認標識+6位系序號
時間:2月—10月、平均每月公示一批
二、入庫編號對加計扣除的影響
問:A公司辦理2022年度匯算清繳時,需要取得什么樣的入庫登記編號,才能按100%比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A公司2022年發生研發費用,如在2022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優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為0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入庫登記編號。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規則
第11位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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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按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加計扣除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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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A |
入庫年度之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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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以后(含) |
否 |
B | 入庫當年成立 | / | 否 |
02(財稅公告2021年第13號)
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
補充:制造業企業
制造業企業:是指以制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
主營業務收入/收入總額>50%
制造業范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574-2017)確定,如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
03(財稅〔2018〕99號)(財 2021年第6號)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
(財稅〔2018〕99號)
《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0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1.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2.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3.10月份預繳時:企業自行判斷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可選擇暫按規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將2021年第28號公告的相關內容長期制度化)
《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05(財稅科公告2022年第28號)
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
補充:第四季度計算方法
第一種“實際發生法”:按實際發生數計算
第二種“比例法”:全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經營月份數占其2022年度實際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假設:企業5月份開始經營,全年共經營8個月:
2022年度加計扣除=1-9月研發費用×75%+全年研發費用×(3÷8) × 100%
知 識 小 結
企業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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