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一)《東莞市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每件產品填寫一份;
(二)佐證材料(按順序):
1.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申請認定的產品及其核心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文字說明;
3.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單位,要有效期內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若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單位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品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須加蓋公章。按有關部門劃分的Ⅱ類評價知識產權在申請高品時,作為申報產品佐證材料僅限使用一次。申報單位使用軟件著作權作為佐證材料,須同時提供證書及軟件運行截圖;
4.產品研制或銷售證明材料(可依實際情況提供):立項報告或結題報告、產品近三年銷售收入清單及代表性銷售發票、近三年經有檢測或檢驗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檢測或檢驗報告、客戶使用報告或應用證明、產品出口合同、生產許可或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等其中一項或以上,并附上申報產品的圖片。證明材料名稱需與申報產品名稱基本相符,名稱差異較大的要作詳細說明;
5.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涉及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需要提供環境保護部門的檢測報告或已整改并經批準等相關文件;
6.申報單位創新能力材料:研發機構設置及主要設備清單(提供圖片佐證),承擔政府科技項目立項證明文件;
7.產品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從產品技術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敘述;
8.產品技術水平的材料:科技成果鑒定或成果評介證明、產品獲獎證書等;
9.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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