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2016年越秀區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6年度廣州市越秀區科技計劃項目將發布科技創新和產業化專項、省市項目配套專項和教育衛生類專項等三個專項申報指南,并開始項目征集。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要求,認真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F將本批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以拓寬科技創新小微企業向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路徑為方向,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強化科技計劃和產業結合,重點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越秀區新增掌握核心技術與自主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大力發展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和智能型產業,優先支持移動互聯網、文化創意、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項目,優先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解決發展重大技術問題。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在越秀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稅收主體須在越秀區;研發基礎條件和運行機制良好,是項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產權擁有者。與其他單位聯合申報的,申報單位須為第一申報單位。
(二)項目負責人應熟悉本領域國內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態,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
(三)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也不能因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未承擔在研區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指申報書中列第一位的人員)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最多只能參加2個項目。項目申報或參加單位以前所參與承擔的區科技計劃項目中,不按規定結題驗收或經批準延期,時間已超過項目驗收時間6個月的,不受理該單位申報。惡意不結題的企業將被記入區科技項目申報不良記錄檔案。
(四)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不同專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對申報單位作信用記錄。
(五)項目申報除滿足上述要求,還應根據各專項指南特定的要求進行申報。
(六)本通知和附件在越秀區科技信息網(http://www.yxst.gov.cn)發布,各單位可上網查閱和下載。
三、申報材料
(一)需在網上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在越秀區科技業務平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附件材料(復印件有效,格式需為PDF),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項目組全部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若有合作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的,應提供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產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若第一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還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15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6年1月1日以后(含2016年1月1日)工商登記注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5.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還應提交各專項申報指南指定的申報材料。
(二)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
需提交紙質申報書一式一份(原件)。若專項指南對申報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請按照專項申報指南要求的材料準備。
每份申報書需附上目錄,用A4規格紙張雙面打印,裝訂方式為無線膠裝。
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必須一致,否則視為審查不合格。
四、申報時間與受理地點
(一)網上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將于2016年5月11日開通,本批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0日下午5時。請項目申報者盡早上網提交申報書,避免集中在申報截止日臨近前提交、導致網絡壓力過大。申報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后應留意項目狀態。
(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7日下午5時。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應遵守越秀區、黃花崗科技園區相關管理規定,配合我區開展各項科技工作。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將取消項目申報單位3年內申報我區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如已獲準立項將作撤銷立項處理并通報。
(三)受理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四)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經費使用的責任主體,對項目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立項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經費預算執行,嚴格遵循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五)項目經費采取前期資助和事前立項分步補助等多種投入方式。前期資助指在項目獲得立項并簽訂項目合同書后即給予資助,承擔單位按項目合同書目標任務開展研發活動。
事前立項分步補助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圍繞科技計劃專項目標任務,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后,先期給以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按規定程序通過驗收后獲得余下比例的補助。
(六)項目申報單位應合理安排項目內容、目標及總經費。申報的項目若立項,項目任務書中內容、目標、投入總經費需與申報書一致。若有專家評審、論證意見提出需對項目內容、目標、投入總經費調整的,按照專家意見調整。
(七)項目起始時間和實施期限按照各專項指南要求執行。
(八)經濟指標填報注意事項:填寫經濟指標考核日期必須對應項目實施期滿時的日期,企業能夠提供相關材料證明是否已達標。
(九)項目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