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21年計劃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公布通知
梅州高新區管委會 ,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為積極推進我市清潔生產工作,落實污染防治有關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粵經信規字〔2017〕3號文)(以下簡稱“工作流程”)、《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清潔生產審核相關工作的通知》(粵經信節能函〔2017〕133 號文)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公布我市2021年計劃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指導、督促本轄區列入公布名單的有關企業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有關要求開展清潔生產,同時按照《工作流程》規定的程序和流程,督促企業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清潔生產審核驗收。
二、梅州高新區和各縣(市、區)2020年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名單中未審核驗收的企業,不列入2021年公布名單,請各地必須繼續督促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審核。
三、請各地組織、指導本地列入計劃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企業,在名單發布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及時登陸“廣東省清潔生產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注冊及公布相關信息,在兩個月內啟動清潔生產,并在2021年內完成清潔化改造、出具清潔生產審核報告以及向牽頭審核部門提出審核驗收申請。
四、列入名單的企業須在2021年內按要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同時在實施清潔生產過程中應及時登錄服務平臺填報計劃進度;企業提出申請驗收時,應登錄服務平臺上傳有關資料;在通過驗收后,應在1個月內將修改完善的有關材料上傳到管理平臺。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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