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申報2021年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獎補資金項目的通知
(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已按規定納入統計部門技術改造投資統計,且在2020年度內,企業被納入統計的技術改造投資不低于企業申請的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 (三)在2020年度內,企業技術改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含土地購置、建安工程、設備購置等)合計不低于100萬元(含本數,下同;要求已開具發票及已付款項均不低于100萬元)。建安工程、設備購置發票及付款時間須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個年度內;土地購置發票及付款時間可放寬至政策獎補年限內。 (四)企業僅完成土地購置,尚未有建安工程(廠房)等,不得申請技改固投獎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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