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惠州市2020年建筑節能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直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筑節能發展,根據《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20年建筑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全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公示項目及能耗監測平臺建設項目,且項目于2019至2020年期間完工驗收。
(二)建筑節能示范項目(含新建建筑、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1、對設計方案優于現行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綜合節能率達到70%以上的民用建筑項目,以及采用新型節能材料、產品或者結構體系,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項目。
2、采用太陽能光熱和光伏、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具有一定規模,示范效果特別顯著的項目。
3、對既有建筑的圍護結構、采暖制冷系統、照明設備和熱水供應設施等實施節能改造,達到較好節能效果的項目。
(三)建筑節能示范企業(含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綠色達標攪拌站):
1、引進或新建的生產線填補了我市空白,產品符合國家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政策的企業。
2、積極開展綠色生產規范標準攪拌站,獲得廣東省預拌混凝土企業信用評價AAA級的預拌混凝土企業。
二、申報要求及資料
(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公示項目及能耗監測平臺建設項目,且項目于2019至2020年期間完工驗收。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建設單位,需填報《惠州市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項目實施方案及實施情況總結,合同、預算書及結算書,驗收證明等。
(二)建筑節能示范項目補助資金的申報單位必須是項目的建設單位,建筑載體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完成竣工驗收且驗收合格。需填報《惠州市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并提供以下資料:建筑節能專項設計方案及實施情況總結;新建項目需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等;企業營業執照、開發企業資質等證照及其他相關材料。
(三)建筑節能示范企業應填報《惠州市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屬綠色建材企業的,應一并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企業及產品簡介;產品技術鑒定證書、檢測機構檢測報告;產品應用情況證明;主要設備清單;其他相關材料。屬綠色生產規范標準預拌混凝土企業的,應一并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預拌混凝土企業信用等級證書》和牌匾(影印件)。
已從其他渠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或企業,不得重復申報。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七份(A4紙)和電子文檔(刻錄光盤并貼標簽,注明申報單位和項目名稱)。
三、申報程序
(一)各縣(區)的申報項目(企業)經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市住建局。
(二)市住建局組織專家通過資料審查、現場核實等形式對申報項目(企業)進行評審,確定惠州市2020年建筑節能專項資金補助(獎勵)項目。
四、資金撥付
市住建局依據專家評審意見,提出擬補助、獎勵的項目(企業)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市政府批準后撥付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應認真填報《惠州市建筑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所填報的內容及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內容真實有效。
(二)各縣(區)住建局應高度重視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確保申報工作順利進行。
(三)請各縣(區)住建局、各申報單位將申報資料于2020年10月15日前報惠州市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辦公室(聯系人:李玉芳,聯系電話:0752-2101208)。
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