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10月31日。
二、高價值專利項目
(一)申報主體和條件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獲得中國專利獎、廣東省專利獎的番禺區獲獎單位。獲獎單位有兩個或以上的,須指定其中一個單位作為申報主體。
(二)資助標準
1.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與一次性資助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
2.對獲得廣東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與一次性資助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
三、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項目
(一)申報主體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獲得“2022年度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2022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番禺區獲獎單位。
(二)資助標準
對獲評“2022年度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單位,給予30萬元資助;對獲得 “2022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單位,給予10萬元資助。
四、馬德里體系商標資助項目
(一)申報主體和條件
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并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經各指定國注冊的單位。申請商標為多方共有的,由所有共有人共同指定其中一方提出申請,無特別聲明的,申請人相關信息以商標注冊證所載信息為準。
(二)資助標準
對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并經過指定國核準注冊的,按指定國家或地區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2000元,每件商標最多資助不超過20000元。
五、中國商標金獎、馳名商標和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企業項目
(一)中國商標金獎項目
1.申報主體
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中國商標金獎的單位。
2.資助標準
對年度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中國商標金獎的,給予一次性資助100萬元。
(二)中國馳名商標項目
1.申報主體
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單位。馳名商標權利人有兩個或以上的,須指定其中一個單位作為申報主體。
2.資助標準
對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馳名商標保護的,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對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馳名商標保護的,給予一次性資助80萬元。
(三)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企業項目
1.申報主體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獲得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企業番禺區獲獎單位。
2.資助標準
對納入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5萬元。
六、地理標志和集體商標項目
(一)申報主體和條件
1.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單位。
2.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成功認定地理標志產品的單位。
3.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成功注冊集體商標的單位。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地理標志產品、集體商標為多方共有的,由所有共有人共同指定其中一方提出申請。
(二)資助標準
1.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20萬元/件。
2.對成功認定地理標志產品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20萬元/個。
3.對首次成功注冊集體商標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同一件商標標志成功注冊其他類別集體商標,資助3萬元/件,每件商標標志最多資助不超過15萬元。
七、政府質量獎項目
(一)申報主體
在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
(二)資助標準
1. 對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0日期間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
2. 對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獲得中國質量獎、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
八、粵字號農業品牌項目
(一)申報主體和條件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獲得“粵字號”農業品牌的單位。(獲得同類型省級和市級商標品牌和產品品牌的,參照此執行)
(二)資助標準
1.對首次獲得“粵字號”農業品牌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30萬元/個。
2.對復評獲得“粵字號”農業品牌的單位,給予資助5萬元/個。
九、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項目
(一)申報主體
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事業單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質押專利的出質人。
2.申報單位利用知識產權質押獲得銀行貸款,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完成還本付息。
3.涉及混合共同擔保,擔保額度可分的,按其中知識產權擔保額度計算貸款額;份額難以確定的,不予補貼。
4.依規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
(三)資助標準
對通過商標、專利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單位給予50%評估費的資助,同一單位最多資助不超過30萬元。
十、著作權項目
(一)申報主體和條件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獲得著作權(計算機軟件和其他著作權)等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單位。申請著作權為多方共有的,由所有共有人共同指定其中一方提出申請,且申請人應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無特別聲明的,申請人相關信息以著作權注冊證所載信息為準。
(二)資助標準
1.對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單位,給予資助300元/件。
2.對獲得計算機軟件以外其他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單位,給予資助150元/件。
同一單位資助最多不超過100件。
十一、知識產權園區工作站項目
(一)申報主體
在2022年3月31日至10月31日期間申請建立企業園區知識產權工作站的單位。
(二)資助標準
對成功建立企業園區知識產權工作站的單位,資助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