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金支持對象和條件
(一)資金支持對象
1.電子商務經營者,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2.電商行業商(協)會。
3.其他符合扶持范圍的電子商務企業和機構。
(二)資金支持條件
本資金申報主體必須滿足以下基本申報條件:
1.在南海轄區內依法登記注冊或設立、依法納稅、從事或應用電子商務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商協會、社會團體、組織等相關單位。
2.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3.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有合法固定的經營或服務場所。
4.近三年在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涉及失信行為被政府部門列入失信“黑名單”并處于公示期,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本通知要求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專項資金不予扶持:
(1)申報資料不規范或提供虛假申報資料的;
(2)因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正在接受調查的;
(3)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取消申請資格的;
(4)其他不應給予扶持的情形。
本資金原則上,同一實施內容不得以不同名稱重復申報本資金其他扶持項目。
二、資金支持內容和范圍
專題一:扶持電子商務企業發展。
本區內電子商務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國內主流電商平臺開展網絡內銷業務,且通過在線電子支付的國內年網上銷售額突破5000萬元、1億元、10億元、100億元任意一檔的電子商務企業,分別按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20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本次申報結束后,企業2022年度應稅網絡銷售額若達標下一檔,可繼續申報此條款,按扣減第一批撥付款實施獎勵。
專題二:扶持電子商務行業通用服務及人才建設。
對電商產業園區、電商行業商(協)會開展電商類培訓活動,電商從業人員參加人數在50人以上,每場給予一次性補貼2萬元,原則上同一個單位舉辦培訓活動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同一活動如有多個舉辦單位,則由其中一個單位提出補貼申請。
專題三:支持市級以上電商產業園建設。
首次獲評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務部門認定的電商產業園,依法誠信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標準為:國家級500萬元,省級300萬元,市級100萬元。
三、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