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對象
(一)2021年“新升規”工業企業(即:2021年度首次實現從規模以下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
(二)2020年“新升規”且在2021年工業增加值增長達到一定程度的企業。
二、資助條件
(一)在東莞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不存在辦法規定的不予資助情況。
三、資助標準
(一)2021年“新升規”工業企業,每家最高獎勵10萬元。
(二)2020年“新升規”企業按其在2021年的工業增加值增長情況分兩檔進行獎勵,其中:
1. 2020年“新升規”企業在2021年工業增加值增長等于或超30%的,每家最高獎勵10萬元;
2.2020年“新升規”企業的2021年工業增加值增長等于或超過20%的但未達30%的,每家最高獎勵5萬元。
(三)具體資助金額將根據資金預算進行調整,以最終下達金額為準。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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