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截止時間
2022年6月17日。
二、申報內容
資助類的申報時效均為1年。共同申請或擁有某項知識產權的,資助申報人應當是該項知識產權的第一權利人。
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為止符合以下條件的資助均可申報,自專利授權日起的1年內可申報相應的專利資助;自首次考取專利代理師資格起1年內可申報相關資助;自知識產權保險合同簽訂日起1年內可申報相關知識產權保險資助;自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書或法院終審判決書起1年內可申報知識產權維權資助;自還清銀行貸款本息之日起1年內可申報銀行貸款利息資助;自貸款成功后支付所有專利、商標、地理標志評估費用、貸款保證保險或擔保費用之日起1年內可申報評估費用、貸款保證保險或擔保費用資助;自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后以實際證明文書記載的注冊時間或簽發時間為準1年內可申報商標資助;自取得地理標志產品或商標文件后以簽發時間為準1年內可申報地理標志資助;自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和優勢企業、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專利獎、廣東省專利獎、國家商標獎正式認定文件發布之日起1年可申報相應類別資助;首次取得《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書之日起1年內可申報相應資助;自專利轉化標準正式發布之日起1年內可申報專利轉化標準資助。
同一單位每年申報的發明專利資助、PCT專利進入國家階段授權資助、專利轉化標準資助分別不超過200萬元。
專題一: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資助
以本市地址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資助1500元,已獲國家知識產權局費用減繳的不予資助。同一個人每年獲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的數量不超過5件。
專題二:PCT專利授權資助
以本市地址申請的PCT專利進入國家階段,并以本市地址獲得發明類專利授權的,單位每件資助0.5萬元,個人每件資助0.1萬元;同一PCT專利申請最多獲得境外3個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授權資助。同一個人每年獲PCT專利授權資助的數量不超過5件。
專題三:首次考取專利代理師資格資助
在本市單位連續繳納社保至少滿1年,首次考取了專利代理師資格,且申報資助期間仍在中山市工作的人員,每人可獲一次性資助1萬元。
專題四:知識產權保險資助
本市單位購買專利執行險或商標侵權責任險,可按不高于實際支出保費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獲專利執行險或商標侵權責任險資助總額不超過2萬元。
本市單位購買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可按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獲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專題五:知識產權維權資助
本市單位獲得境外專利授權、商標注冊或地理標志后,在境外提起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訴訟,最終判定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成立的,每件給予3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資助不超過100萬元。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或生效裁判文書為準。
本市單位在境外被提起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訴訟,積極應對并最終判定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不成立的,每件給予3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資助不超過100萬元。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或生效判決為準。
專題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費用資助
1.資助條件:
符合《中山市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辦法》扶持對象的企業,向與市市場監管局簽約的項目合作銀行申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資產質押融資貸款,產生了銀行利息、貸款保證保險費用或貸款擔保費用、評估費用的,并在國家有關部門已辦理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資產質押登記手續。
2.資助額度:
(1)銀行貸款利息資助。根據企業申報,對已經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本息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3%給予一次性利息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同一企業每年獲貸款利息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貸款保證保險費用或貸款擔保費用資助。企業貸款成功后,根據企業申請,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1%給予一次性費用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同一企業每年獲貸款保證保險費用或貸款擔保費用資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評估費用資助。企業貸款成功后,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0.5%給予一次性費用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同一企業每年獲評估費用資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專題七:商標資助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商標的,在獲取《國際注冊證》并通過各指定國家或地區核準注冊后,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1萬元,每件最多資助4個國家或地區,同一商標注冊人每年獲資助不超過5件。
2.在歐盟或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商標的,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0.3萬元,同一商標注冊人每年獲資助不超過5件。
3.在國外單一國家取得注冊商標的,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0.2萬元,同一商標注冊人每年獲資助不超過5件。
4.在港澳臺地區取得注冊商標的,每件給予一次性資助0.2萬元,同一商標注冊人每年獲資助不超過5件。
除地理標志商標資助外,同一商標注冊人年度申報商標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且對續展、變更、轉讓等行為不給予資助。
專題八:地理標志資助
1.本市單位申請地理標志產品或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每件最高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
2.對經審批核準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單位,最高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
3.成功注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單位,最高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
4.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人,最高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同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當年度最高資助100萬元。
專題九: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資助
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每家給予資助50萬元;獲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每家給予資助10萬元。
獲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每家給予資助5萬元。
專題十:獲國家、廣東省專利獎或國家商標獎資助
獲中國專利金獎或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每項給予資助100萬元;獲中國專利銀獎或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每項給予資助50萬元;獲中國專利優秀獎或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每項給予資助20萬元。
獲廣東專利金獎的,每項給予資助30萬元;獲廣東專利銀獎的,每項給予資助20萬元;獲廣東專利優秀獎的,每項給予資助10萬元;獲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每項給予資助5萬元。
獲中國商標金獎中的商標創新獎、商標運用獎、商標保護獎每項給予資助100萬元。由財政供養的商標保護獎獲得單位或個人,僅給予榮譽,不給予現金獎勵。
專題十一:首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資助
本市單位首次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或《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且未獲得資助的,每個單位一次性資助3萬元。
專題十二:專利轉化標準資助
1.申報單位將擁有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轉化為國家標準,且在標準引言中披露該專利的,每項專利給予一次性資助不超過30萬元。
2.申報單位將擁有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轉化為行業標準,且在標準引言中披露該專利的,每項專利給予一次性資助不超過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