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科研專項項目申報時間、條件要求、資助獎勵
為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試點項目建設,促進全市中醫藥科學技術進步和學術發展,根據《中山市科學技術局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科研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山科規字〔2024〕3號),現開展2024年中山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科研專項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一)申報單位網上推薦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28日下午5時
(二)主管部門網上推薦截止時間:
2024年11月29日下午5時
(三)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納入公示名單的項目提交):
2025年1月20日下午5時
二、支持領域
支持中醫藥領域的創新探索和研究,圍繞中醫藥行業需求和產業技術重點科學問題進行突破。
三、資助對象
在我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及其他具備科技研發或科技服務能力的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和組織),個人需是上述單位在職人員(不含返聘和多點執業人員)。
四、項目類別
(一)重點項目
1.中醫藥“防治康”專項
(1)研究方向
支持針對中醫優勢病種“防治康”已有較好中醫藥科研基礎的研究方向或學科增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鼓勵醫研產融合性研究,鼓勵開展合作研究。具體支持以下內容:
①中醫藥“防治康”數字化建設研究。
②腦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③腎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④骨科疾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⑤代謝性疾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⑥消化系統疾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⑦腫瘤相關疾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⑧婦幼相關疾病中醫藥防治研究。
(2)設置規模
計劃資助約8項,資助額度最高50萬元/項。中醫醫院限報10項,中西醫結合醫院限報4項,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限報2項,其它單位限報1項。
(3)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需為中山市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申報人需具有承擔相關研究課題的經歷,需為省級以上重點專科科室負責人或學科帶頭人,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人員。申請人需聯合1家及以上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醫藥企業)共同申報,聯合申報單位需指定一名固定研究人員為課題合作PI。項目主申報單位需具備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內控制度。
2.應用研究項目
(1)研究方向
深入研究中醫藥的藥理作用及臨床應用,為中醫藥的現代化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通過項目實施,拓展中醫藥外延,促進中醫藥傳播和交流,提升中醫藥的影響力。鼓勵開展合作研究。
具體支持以下內容:
①臨床疑難病、常見病、多發病的中醫藥防治診療研究。
②經典名方、驗方或名優中成藥的開發及應用研究。
③中藥制劑的開發與應用研究。
④中醫病因病機及證型的臨床研究。
⑤嶺南特色中藥的藥理毒理研究與開發。
⑥中醫藥藥食同源大健康產品或健康養生器械開發。
⑦中醫藥傳統療法臨床應用研究。
⑧中醫藥文化相關研究。
(2)設置規模
計劃資助約30項,資助額度最高20萬元/項。中醫醫院限報30項,中西醫結合醫院限報10項,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限報8項,其它單位限報2項。
(3)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人需具有承擔相關研究課題的經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人員。鼓勵申請人聯合1家及以上高水平大學(或醫療衛生機構、研究機構、醫藥企業)共同申報。項目主申報單位需具備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內控制度。
(二)一般項目
1.實施方向
支持醫學科研人員在資助范圍內自主選題,鼓勵開展結合中醫藥臨床的應用及基礎研究、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預防、救治中的獨特優勢,激勵青年創新思維,培育醫學科研后繼人才。
2.設置規模
計劃資助約40項,資助額度最高5萬元/項。中醫醫院限報30項,中西醫結合醫院限報15項,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限報10項,其它單位限報3項。
3.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人需具有承擔相關研究課題的經歷,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人員。同等情況下,青年醫學科研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優先支持。項目主申報單位需具備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內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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