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瞪羚企業、瞪羚培育企業、獨角獸企業獎勵標準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對首次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10萬元扶持;連續兩年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20萬元扶持;連續三年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給予30萬元扶持。
對首次認定為瞪羚培育企業的,給予5萬元扶持。對認定當年企業創新積分位列所在階段(類型)前20名的瞪羚企業或瞪羚培育企業,額外扶持5萬元。
對獲得區首次認定的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分別一次性扶持500萬元、200萬元;對于政策有效期內已獲得200萬元扶持的潛在獨角獸企業,首次認定為獨角獸企業后,可申請300萬元補差。
對入選“中國獨角獸”“中國潛在獨角獸”的廣州市外企業整體搬遷至本區,并在本區設立獨立法人總部基地,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扶持。每家企業只可享受本條款一項扶持。
閱讀全文
免責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您的支持與理解。